自费药品费用在工伤住院期间应由谁来支付?

自费药品费用在工伤住院期间,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或单位承担。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,符合规定的自费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;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,则由单位负责。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,影响治疗及康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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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伤自费药费处理如下:1.已缴工伤保险:向工伤保险机构提交费用清单等证明,申请报销。2.未缴工伤保险:与单位沟通,要求单位承担费用,必要时可法律途径维权。3.争议解决:若双方有争议,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,依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维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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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费药品费用处理,常见方式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或单位承担。选择方式需依据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:已缴纳则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;未缴纳则要求单位支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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